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HN-2025-021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67700.00元
最高限价:8677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政府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01 |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867700.00 | 867700.00 | 是 | 8677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消防维保项目服务总面积为38.2万㎡(龙子******************消防设施的巡查、维护、保养;龙子湖校区、周转房、南丰街校区、俭学街校区6455具一般灭火器(含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工作;
5.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服务期限:1年;
5.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①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②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的备案证明(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1层108)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交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给采购代理机构。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需要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磋商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将被拒绝。
4、售价:每套500元整人民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1层108)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1层10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1层108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