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6-FG0798]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木垒30万千瓦风电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草方格 | 1米*1米 | m2 | 20000 | 固沙面积70000㎡ |
2 | 草籽 | 早熟禾、黑麦草(1:1混合) | 吨 | 10 | 植被恢复面积925057m2 |
3 | 树苗 | 梭梭树,苗高50厘米,地径3厘米以上 | 棵 | 350 | |
注:以上数量仅为估算,不作为最终依据,具体供货数量和规格以实际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货物现场含税交货价:包括材料费、装车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交货期:暂定202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木垒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距离木垒县约80km),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对运输道路进行勘察并自行组织运输。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产品合格证书(材质证书):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是供应商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采购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产品合格证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2本采购项目项下交付的物资应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确保产品质量、规格及技术指标均符合采购方要求,且完全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中发芽率不低于85%,纯度不低于95%,成活率不低于90%,外包装要有明确的种子相关信息。
4.3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4据草地原有植被类型和生态特点,选择适宜的草种,确保植被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草种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抗逆性和生态功能。
4.5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换货、退货的相关费用。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
6、响应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承诺书(需明确质量标准)。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整理上传,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7、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12月12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9.2采购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应商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21日由供应商提供上月21号到当月20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采购方要求于23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结算挂账,采购方于60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70%,每期扣除3%的质保金,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在采购方支付每批次货款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金额为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9.3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采购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供应商责任。
9.4供应商未能向采购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采购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采购方付款的,自采购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采购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10、其它要求(若有):无。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复价 | 备注 |
1 | 草方格 | 1米*1米 | m2 | 20000 | | | |
2 | 草籽 | 早熟禾、黑麦草(1:1混合) | 吨 | 10 | | | |
3 | 树苗 | 梭梭树,苗高50厘米,地径3厘米以上 | 棵 | 350 | | | |
合计 | | | | | | |
税率 | % |
注:1、综合含税单价=出厂价 运杂费;综合含税单价为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装车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报价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通知单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3、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西南分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
邮 编:610091
联 系 人:闫晶晶
电 话:******
电子邮箱:******
五、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
六、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提出投诉。
2025年12月05日